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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商務中心張國強
  □帛琉本報通訊員原野
  毒品已成為危害人類社會的國際公害。“白色瘟疫”的蔓延,不但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而且可能誘發室內設計搶劫、盜竊等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對遼寧省盤錦市法院近年來審理的典型毒品犯罪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對涉毒案件的新特點進行了一番梳理。
  家族固態硬碟化趨勢明顯
  記者從盤錦市法院瞭解到,2010年至2012年,盤錦兩級法院共審理涉毒案件11件。2013年上半年審理涉毒案件32件,占刑事案件總數的6%。毒品犯罪案件的數量和涉案人數均呈逐年上升當鋪趨勢。
  據介紹,在毒品犯罪中,犯罪組織趨於家族化,團夥特征日益凸顯。不法分子以家族成員為主,既有夫妻搭檔,也有兄弟配合,還有母子結夥;其內部人員相對固定,分工明確,既有專門負責聯繫毒品貨源和送貨者,也有專門負責分送、回籠毒資的成員。
  張某與趙某系夫妻,二人均為無業人員,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生活不寬裕。為了維持全家幾口人的生活開支,張某在嘗試過各種零工之後,想出了一個“快速致富”的路子——販毒。
  2012年5月至8月間,張某共計販賣冰毒500.31克,販賣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份的麻古4.62克。在忙不過來的時候,張某就指使妻子幫助分送毒品,同年7月至8月間,趙某共計參與販賣冰毒1.6克。
  2012年8月,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盤錦市中院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癮君子以販養吸
  在盤錦兩級法院審理的涉毒犯罪案件中,許多販毒人員本身就是“癮君子”,他們因吸食毒品花費巨資,家業都因吸毒而耗空,而平時又無正當職業,沒有正當收入,唯有在吸食毒品過程中通過販賣部分毒品獲取利潤,以保證繼續吸食毒品的經濟來源。
  杜某,最初僅是吸食毒品,後來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欲望,也為了方便自己吸毒,最終走上了販毒的不歸路。
  2008年1月到10月,杜某不僅自己販毒,還讓母親為其提供販毒資金。與此同時,為了便於運送毒品,她還把自己的丈夫和妹妹拉下水幫其販毒。
  在不到1年時間里,杜某、其夫魏某販賣冰毒1798.68克、麻古296粒、搖頭丸193粒(重57.05克)、K粉4.30克;杜某的妹妹販賣冰毒64.59克、麻古1粒(重0.297克);其母參與販賣冰毒1000克以上。
  在一次購買冰毒過程中,杜某被抓獲,其丈夫、母親等人也相繼落網,並被法院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手段隱蔽化
  據盤錦法院的法官介紹,為逃避警方打擊,毒品犯罪嫌疑人藏運毒品的手段日趨多樣化,交易方式也繁雜多變。
  在毒品犯罪過程中,販毒分子大多通過轉賬、匯款或異地存取方式,將毒資轉入“上線”指定的賬戶,再組織“馬仔”前往毒源地運輸毒品或由“上線”負責將毒品運送至某處交給“馬仔”。在這些過程中,毒販多坐鎮幕後遙控指揮。
  在藏毒方式上,除以往常見的人體藏毒和夾帶方式外,還陸續出現了郵寄毒品、自駕車運輸等販毒形式。
  吸毒人員王某,為維持平日吸毒的巨額開支,通過“毒友”介紹,聯繫到廣州的販毒人員,並赴廣州購買了350克冰毒和150粒麻古。為掩人耳目,王某將上述毒品通過快遞公司托運到盤錦。
  2012年5月19日,王某正準備從快遞公司取貨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綜合王某多次販毒的情節,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販毒瞄向未成年人
  從盤錦法院近年審判情況來看,涉毒案件出現販毒成員及對象向未成年人蔓延的趨勢。
  辦案法官說,未成年人由於不成熟的心理和生理特點,往往成為販毒集團重點下手對象。與此同時,因為家庭、教育機構監管的缺失,導致未成年人不能經受誘惑,一失足成千古恨。
  王某,16歲,是盤錦市某技校在校學生,學習成績較好,家裡也期望他能有一個好的前途。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通過朋友介紹,在歌廳認識了王某、馬某、劉某等幾名“大哥”,殊不知,這幾名“大哥”是一個販毒團夥的主要成員。幾名“大哥”通過他人購買冰毒後,指使王某和其他同伙將冰毒稱量、分包,由劉某等人向其他人販賣。與此同時,他們還多次網購大量曲馬多進行販賣。
  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間,該販毒團夥共計販賣冰毒230克、曲馬多6000餘板。該販毒團夥被抓獲後,團夥中十餘名成員分別判處相應刑罰,王某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原標題:未成年人漸成販毒集團重點下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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